記者王韻筑、孟國華/新北報導
新北市某間國中棒球隊,遭到一對學生兄弟投訴,因為父母拒繳家長後援會費用,居然被教練停止訓練,也不能出賽,讓他們覺得自己像是流浪狗球員,之後受不了只好轉學,事後一狀告上法院,法院判校方必須要賠償學生12萬元,成為差別待遇教學判國賠的首例。
加油聲四起,打者一擊出,立刻跑壘狂奔,新北市某間國中棒球隊,讓一名少年的棒球夢因為後援會會費而變調。廖姓國中生指控,他和哥哥都是學校棒球隊球員,2011年間,他還曾擔任先發投手,沒想到同年10月父母拒繳每月兩千元的家長後援會費用,七個月後,廖姓國中生和哥哥二個人無預警的被棒球隊停止訓練、比賽,退隊甚至輔導轉學。
廖姓國中生難過的說,兄弟二人像是流浪狗球員,最後只好轉學。校方為此則表示,學生在練習的時候,教練會根據學生表現狀況,做特別加強的訓練,不單單只有部分同學,而是一視同仁,對這件事情,教練也很遺憾,跟家長的溝通,不一定家長都有同樣意見。
學校表示後援會費用在比賽交通費、補助球具,和教練聘用,訓練並沒有差別待遇的情形,但這名學生一狀告上法院,校方被判必須賠償12萬元,但多少賠償,都無法彌補學生破滅的棒球夢。(整理:實習編輯繆宗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