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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自應訊!帶火槍上街遭約談 經紀人:只是大型打火機 別妖魔化孫安佐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朱姓經紀人獨自前往三張犁派出所應訊。(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朱姓經紀人獨自前往三張犁派出所應訊。(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孫安佐事件持續延燒,16日凌晨他偕朱姓經紀人現身信義區夜店,朱男身上還帶著瓦斯火槍,甚至宣稱孫安佐正在研發火槍,未來將在外面進行新火槍的實地測試,警方已通知朱男到案說明;17日深夜11時許,朱男獨自來到三張犁派出所應訊,而且並未攜帶該把瓦斯火槍,朱男面對媒體詢問時表示,該把瓦斯火槍只有點火功能,請媒體不要妖魔化孫安佐,他是一個很有才華的人。

朱男受訪時表示,他跟孫安佐討論過後,決定由他獨自應訊,不要給孫安佐太多壓力,那把槍是孫安佐研發的,他們帶那把槍是為了宣傳,這是完全合法的,未來也打算量產,未來民眾可以自由選購,那把槍可以拿來生火烤肉,8月底他們要舉辦活動,那把槍還可以拿來噴火,不會有違反槍砲罪的問題,大家可以理解為大型打火機,那是沒有殺傷力的,射速也不會20焦耳,絕對符合法律規範,媒體報導有誤導大眾之嫌。

朱男接著表示,這把槍孫安佐還在使用,因此認為沒必要交出去,而且拍片時也會用到,加上這把槍還有改進空間,未來才能達到販售的標準,既然這把槍沒有違法,孫安佐自然沒有主動交付的必要。

朱男強調,關於媒體報導違反社維法部分,他們有研究過這個問題,如果沒有拿這把槍對著人勒索錢財,自然也沒有恐嚇的問題,至於公共危險罪部分,他們沒有拿槍縱火,自然也沒有違法。

對此,信義分局表示,當日警方確有收到朱男與孫安佐前往信義區舉辦活動之訊息,但對方並未告知會攜帶任何物品,現場亦未告知警方將展示火槍,警方僅就外觀露出之尾端,無法研判為具傷力之器械,因此當下無法依社會序維護法通知2人到案,關於朱男主張槍枝無殺傷力部分,警方呼籲朱男將當日所攜火槍主動交由警方送驗,藉以釐清有無殺傷力之疑慮。

#孫安佐話題不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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