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陳女遭王姓前男友設局殺害,棄屍山區月餘,被發現時已成白骨。(圖/翻攝畫面)
台中一名22歲陳姓女子因為與23歲王澤濬有感情糾紛,雙方約出談判後,陳女慘遭毆打致死棄屍山區,直到前年7月才被人發現陳屍於新化山區,遺體化為白骨;台南地院依國民參審案,於今(25)日下午3點宣判,王澤濬和王元平均依共同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澤濬懷疑前女友陳女劈腿心生不滿,與友人王元平討論,決定將陳女約出談判;王元平於前(111)年6月5日使用Messenger訊息功能,假意邀約陳女來臺南遊玩,並於同日駕駛自用小客貨車,將陳女載至新化山區,後以視訊通話功能撥打給王澤濬,兩人通話後爆發口角,王澤濬便要王元平教訓陳女,接著從後車廂拿出撞球桿先朝被害人腿部毆打致癱軟倒地,又繼續用撞球桿毆打被害人多下。
▲陳女遭撞球桿毆打到癱軟倒地,王元平仍不收手。(圖/翻攝畫面)
王元平按照指示將陳女獨留荒野,手機也早已交出無法向外界求援,隔日又返回原地查看,發現陳女還留有一口氣,兩人商討後決定仍將她留在原地致其死亡。直到7月12日,才被鄰地地主發現白骨報警,全案曝光。
國民法官法庭認為,陳女在人生最後時間絕望中死去,客死異鄉曝屍荒野,可見2名被告犯案手段非常殘忍,帶給家屬無可磨滅的巨大傷痛。此外,2名被告在法院審理過程中,不願坦然面對過錯,說法僅為了合理化自己行為及逃避責任,不見真心悔改誠意,亦不曾主動向家屬表示歉意及提出賠償,感受不到他們有一絲絲的悔意,因此,犯後態度完全沒有辦法對他們做有利的考量。
▲王澤濬和王元平被依共同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圖/翻攝畫面)
此案為台南地方法院首起由國民法官審理案例,歷經1年多審理後,今(25)日下午3點判決出爐,2名被告王澤濬、王元平均依共同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