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昱孜/台南報導
▲人妻帶著2女兒改嫁,結果小女兒(15歲)竟然以手機拍攝大女兒(17歲)與丈夫的性愛片。(示意圖/翻攝pixabay)
人妻阿涵(化名)離婚後帶著兩個女兒改嫁小宇(化名),豈料,某日經然驚見小女兒的手機內,竟然出現一段性愛影片,定睛觀看才發現女主角竟然是大女兒和丈夫小宇;阿涵氣得將影片傳到自己手機內,並再轉傳給小宇的叔叔和叔母,要求長輩主持公道;但叔母將影片備份提供給檢警,阿涵因此吃上官司,台南地院依供人觀覽少年性交影片罪,判她4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判決書指出,人妻阿涵於112年2月5日,於鄰居家把玩小女兒手機,赫然驚見裡頭有一段丈夫小宇與大女兒的性愛影片,阿涵見狀便逼小女兒將影片傳到自己手機,再將影片傳給丈夫小宇質問此事,同時傳給小宇叔叔、叔母,要長輩幫忙主持公道。
小宇收到影片後便將影片刪除,叔母則將備份並到警局報案提告;案件進入調查,小宇坦承與大女兒(17歲)發生性愛行為,整個過程由小女兒(15歲)以手機錄影,阿涵亦承認自己散布大女兒與丈夫的性愛影片。
台南地方法院審理後,審酌阿涵與女兒關係,發生本案屬家門不幸,阿涵亦為受害者,交付影片目的為尋求支持誤觸法,並非為了滿足私慾或其他不法目的,且犯後坦承犯行,判其4月徒刑、緩刑2年,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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