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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沂「帳戶多1千元」慘被告詐欺!她怒反擊提誣告 最終結果出爐了

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陳沂公司「快樂冠軍」的帳戶多1千元,慘讓她捲入詐欺案。(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陳沂公司「快樂冠軍」的帳戶多1千元,慘讓她捲入詐欺案。(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一名陳姓男子上網購買價值2000元的中古手機,賣家要求將錢分別轉入網紅陳沂的公司「快樂冠軍」戶頭及團購主「麻醫」的戶頭。怎料,陳男在匯款後卻沒收到手機,也聯絡不上賣家,憤而去警局報案並提出告訴。而無辜捲入詐欺案的陳沂,稱公司戶頭金錢往來眾多,直到收到警局通知才發現有這筆匯款,喊冤稱自己完全不知情。台北地檢署偵結後,予以陳沂不起訴。另陳沂反告陳男誣告,士林地檢署偵結,陳男也獲不起訴。

陳沂獲不起訴後,另對陳男提出誣告,士檢偵結陳男也獲不起訴。(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陳沂獲不起訴後,另對陳男提出誣告,士檢偵結陳男也獲不起訴。(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遭到陳沂反告誣告的陳男表示,自己當時在臉書社團看到賣家「吳XX」刊登販賣中古手機的廣告後,便聯繫對方購買了2支小米手機,經賣家的指示將2000元各別轉入1000元到「某公司」的帳戶及另一個銀行帳戶,對於「某公司」的帳戶是陳沂的公司「快樂冠軍」一事,他無奈稱,自己根本不認識陳沂也不知道這一家公司。

士林地檢署偵結,根據陳男和賣家雙方的對話紀錄發現,無法認定對話中有任何能辨識陳沂身分的訊息,且陳男也不知帳戶的申請人為陳沂。此外,此件詐欺案北檢已認定陳沂所涉之幫助詐欺罪嫌不足,難以認定陳男所言為虛構,和誣告罪的構成要件不同,不能因不起訴就認定陳男誣告。最終因證據不足,陳男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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