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高雄報導
▲少年花20萬改裝的電動車不明原因自燃。(圖/翻攝畫面)
高雄1名少年與友人前天(25)凌晨騎電動車夜遊,機車腳踏板突發燙,接著冒煙自燃,兩人跳車獲救;未料今天(27日)凌晨騎著花20萬改裝的電動車外出,要協助路倒報案,騎到派出所,車又無故自燃,2人嚇傻拿滅火器滅火未果,再度求助消防,少年2天內遇2起火燒車事故,感到相當無奈,後續起火原因,仍待釐清。
▲少年花20萬改裝的電動車不明原因自燃。(圖/翻攝畫面)
經查,17歲林姓少年、18歲程姓友人25日凌晨,騎電動車出遊,行經旗津區中洲二路時,感覺機車腳踏板發燙,隨後就冒出濃煙,兩人立刻跳車,通報消防,由於火勢難以撲滅,消防就用破壞器將電池盒撬開,放入水桶降溫滅火,當時車主聲稱,電動車買5年從未發生此事。
今天(27日)凌晨3時林姓少年、程姓友人同樣騎電動車舊地重遊,恰巧,熱心幫忙通報路倒案件,未料,兩人騎到小港區高松派出所,沒過多久車就冒煙自燃,還到派出所拿滅火器試圖撲滅未果,只好再度求助消防,並以同樣的手法滅火。
▲少年花20萬改裝的電動車不明原因自燃。(圖/翻攝畫面)
這次自燃的電動車是林姓少年所有,他聲稱是花費20幾萬改裝完成,最近騎來騎去都沒事,認為跟天氣悶熱,以及加裝電子設備才會釀成事故,不過詳細起火原因仍待消防火調科釐清。
對此,小港警分局呼籲,駕駛微型電動二輪車應選擇經主管單位安全審驗合格者,避免違法改裝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少年花20萬改裝的電動車不明原因自燃。(圖/翻攝畫面)
警方強調,如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而於道路行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2條第2項,處所有人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