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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一出生就死亡!台中婦科醫、仁愛醫院接生出包…判賠1404萬

記者吳泊萱/台中報導

大里仁愛醫院接生疏失,法院判醫師、院方必須賠償父母1404萬元。(圖/翻攝google maps)

▲大里仁愛醫院接生疏失,法院判醫師、院方必須賠償父母1404萬元。(圖/翻攝google maps)

台中一名林姓孕婦到大里仁愛醫院生小孩,怎料孩子一出世就窒息死亡,夫妻倆無法接受,怒告負責接生的婦產科王姓醫師過失致死,並求償1600多萬元。雖然刑事部分,醫師獲不起訴處分,但民事法官依據醫療諮詢意見及衛福部鑑定結果,認為醫師確實有醫療過失,判醫師及仁愛醫院應連帶賠償夫妻二人1404萬元,全案可上訴。

林姓夫妻主張,林女自2019年4月起,定期前往大里仁愛醫院找婦產科王姓醫師進行產檢。並在同年6月,由王姓醫師負責接生,但因產程遲滯,後來改為剖腹產,怎料孩子一出生就死亡。夫妻指控,當時醫師明明有發現林女羊水中有胎便,卻沒注意到胎兒有吸入胎便窒息可能,加上生產過程中真空吸引器使用失當,導致孩子腦出血、吸入過度胎糞,呼吸衰竭送醫不治。

林姓夫妻表示,兩人求子許久,終於盼到孩子,結果卻因醫師一連串過失,害孩子夭折,事後醫師、院方互相卸責,夫妻倆終日以淚洗面,決定向醫師、院方求償醫療、扶養、精神撫慰金等費用,合計1600多萬元。

王姓醫師及院方辯稱,林女選擇自然產,因產程遲滯,有胎兒胎便吸入可能,經真空吸引器使用失敗後,醫師立即建議改為剖腹產。且分娩過程中,也請小兒科醫師在旁待命,孩子一出生就立刻抽血、放置氣管內管、呼吸器相關救護,並轉診至中國附醫兒童醫院新生兒家護中心救治,已經善盡醫療必要注意,並無過失。

而在刑事部分,台中地檢署依衛福部鑑定結果,判王姓醫師不起訴處分;但民事部分,法院依據醫療諮詢意見及衛福部鑑定結果,認為在有胎便情況下,醫師可能因提前使用真空吸引器,引發肺動脈高壓,造成胎便吸入性肺炎,真空吸引器使用時機有爭議,才導致胎兒死亡;且本案胎兒嚴重狀腱膜下出血,不排除是使用真空吸引器造成。法院認為王姓醫師及院方在醫療過程中,的確有過失,因此判決必須賠償林姓夫妻1404萬4700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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