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政杰、張昱傑、石明啟/桃園報導
桃園市府衛生局2015年查出有藥局違法陳列過期的感冒藥水,將被開罰3萬元,不過當時兩名前副局長陳世璋以及許景鑫聯手擋下。事後桃園地檢署將他們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圖利罪起訴,二審兩人分別被判1年8個月,以及2年,其中陳世璋不得緩刑必須入監。
▲圖/翻攝自陳世璋臉書
桃園市的衛生局兩名前副局長陳世璋、許景鑫被爆出圖利藥局業者,現在二審判決出爐,兩人各被判刑1年8月,以及2年。根據桃園地檢署調查,衛生局在2015年9月查獲一家藥局違法陳列過期16個月的感冒藥水,還被查出有多次的銷售紀錄,稽查人員決定裁罰3萬元。但藥局找當時的衛生局副局長陳世璋關說,陳世璋跟許景鑫商量後決定施壓下屬,表示能不罰就不罰,改為行政指導,隔年衛生局舉行內部稽查會議事件才曝光。
一審桃園地方法院,認為證據不足判兩人無罪,檢方上訴後二審大逆轉,認定兩人違背法令,讓藥局獲得暫時免罰的不法利益構成圖利罪,分別判陳世璋1年8個月,許景鑫則是被判2年,不過法官考量他並非直接受業者請託犯案,得以緩刑2年。
▲圖/翻攝自陳世璋臉書
另一方面監察院認為陳世璋、許景鑫漠視相關法令規定,有重大違失,提出彈劾並移送懲戒。懲戒法院表示,他們身為衛生局副局長,竟然包庇圖利業者,被判撤職以及停止任用1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