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李姓男子騎重機跑139線過彎「壓車」被重罰扣牌,提起行政訴訟,法官撤銷罰單的理由讓警方傻眼。(圖/翻攝畫面)
彰化139線道山路蜿蜒,許多機車騎士因競速、壓彎導致車禍意外頻傳。一名李姓男子去年騎大型重機車行駛彰化139線道,在彎道兩度「壓車」遭檢舉,警方開出兩張「危險駕駛」罰單重罰並吊牌,李男提起行政訴訟指稱是為了求穩定,並無超速危險駕駛,法官認為他降低重心以利過彎,難以認定是危險駕駛,判決罰單撤銷。警方今公布錄影畫面指出,李男過彎膝蓋都快碰到地,「這樣不算壓車什麼才是壓車?」,擔心此判例一出,恐引發仿效風潮。
▲▼警方公布檢舉畫面,騎士兩度過彎膝蓋都快碰到地面。(圖/翻攝畫面)
李姓男子去年2月7日下午,騎大型重機車行駛139線時於彎道兩度「壓車」,遭後方駕駛錄影舉發,警方開出兩張「危險駕駛」罰單,重罰1萬8000元並吊扣車牌6個月,李男提起行政訴訟指稱,他沒有飆車、競速、逼車、蛇行等危險行為,因為車輛及自己的身高、體重等因素,為求穩定而「內傾姿勢過彎」,不能單憑「壓車」就認定是危險駕駛,法官採信李男說法,判決罰單撤銷。
彰化警方今公布違規影片,指出李男騎著重機兩次過彎道時,往右側壓車,膝蓋都快碰到地,「若這樣還不算壓車,什麼才是壓車?」。台中監理所也指出,李男兩度壓車,間隔只有1分鐘,右膝蓋接近道路地面,明顯大幅度變換機車重心,容易發生機車失去抓地力而傾倒等危險,且該路段彎路都有「慢」標字,李男未減速過彎而是選擇壓車,警方裁罰有據。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法官勘驗影片認為,李男壓車時車速正常,穩定行駛車道內,沒有高速超速行駛、變換車道、侵入對向車道或車身摩擦路面,除了膝蓋一度接近地面外,其餘都是正常騎乘,壓車地點又是曲率不低的彎道,難以認定是「危險駕駛」,判決撤銷罰單,可上訴。
彰化警方表示,過去舉發壓車的案例,跟李男壓車過彎的行為並無二致,過去發生過彎死傷的車禍,也幾乎都是壓車行為釀禍,去年5月至8月,就有3名騎士於這處彎道撞死,擔心法官此例一開,恐怕將出現仿效風潮,支持監理單位提上訴。
▲ 彰化139線道常有騎士競速、壓彎摔車導致車禍死亡。(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