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北報導
▲美髮師嬌妻婚後9年,竟然偷吃男客,丈夫怒告小王,判賠40萬。(圖/Pixabay)
阿南(化名)與小宜(化名)2012年結婚,未料婚後9年,妻子與國小同學阿泰(化名)在髮廊重逢,演變成婚外情,雙方2年內發生超過10次性關係,事後還不斷回味「我的衣服都是妳的愛液、我也舒服到全身都軟了」;被丈夫阿南發現後,氣到提告,法院判阿泰應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南與小宜2012年結婚,小王阿泰則是小宜國小同學,兩人在2021年、2022年間在上班髮廊重逢,竟開始談起婚外情,不只互動親密,還常常調情、鹹濕對話聊天,不僅發展出肉體關係,事後還會回味過程。
對此,阿南認為阿泰逾越社交分際,破壞婚姻幸福圓滿,因此向法院提告,請求60萬元賠償。
小王阿泰則認為,我國刑法通姦罪業已除罪,可見立法者對於婚姻關係中,一方與第三人為親密互動行為,已不具違法性可言,此外,婚姻是否幸福、美滿,取決於每個人對婚姻的解讀,且婚姻破碎往往有諸多原因造成,非單一方面及行為所造成,請求法院駁回。
法官勘驗雙方小宜與阿泰對話,兩人互相在對方名字取一個字,並加上「色色」來稱呼彼此,相約發生關係後,還談及「我的衣服都是妳的愛液、我也舒服到全身都軟了、好想再X妳、有機會我們去汽車旅館休息12小時好嗎」等語。
且兩人認識至少發稱超過10次性關係,且認定有破壞阿南的婚姻生活,法官審酌,雙方收入、職業及學歷,與精神痛苦程度,判阿泰應賠償4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