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心/林瑞恩報導
▲一樓住戶是否可以不繳電梯管理費,引發兩派討論。(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圖庫)
放眼當今新建案,幾乎都有電梯這項設備,方便住戶訪客上下樓,不過如果住在一樓,停車場也在平面,可以不繳電梯相關費用嗎?日前,中國山東就有一起奇特的案例,引發了兩派網友討論。
住在該建案一樓的山東黃女士說,日前收到社區管理費通知,當然繳管理費可以接受,但其中一項名為「電梯維護費」,她越想越覺得不對勁,畢竟自己住1樓,入住至今「從來沒用過電梯」,那為什麼要付錢?對此與住宅物業吵得不可開交,最後還因此告上法院。
究竟合不合理呢?案件經過約兩年審理,當地法院做出1判決,認為黃女士敗訴,原因如下:黃女士身為住戶,有自由使用電梯之權利,但自身放棄權利,並不能相對應地免除其繳款與維護之義務。總和來看,當地法院支持物業公司的觀點,要求黃女士必須補齊欠繳電梯費。
對此網友看法兩極,有人認為「你是住戶一份子當然要繳」、「不是啊,是你自己不用的」、「擺明就想省錢嘛,這也能硬凹」;但也有人認為,如果住戶能主張自己完全沒用過,那不繳錢好像也很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