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蕭男主張數量不多、價金也不多,只賣給一個人,讓他上訴後從10年減刑為8年。(示意圖/翻攝畫面])
高雄蕭姓毒販2022年間涉嫌販毒給陳姓男子,後來陳男被湖內分局查獲,再向上溯源逮捕蕭男,依毒品罪起訴並判刑10年3個月,但蕭男主張判刑太重上訴請求輕判,案經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為情輕法重,改判他8年徒刑,在司法判例史上相當罕見。
判決指出,2022年8月7日晚上8點多,陳男透過LINE向蕭男買毒,雙方合意以5000元代價購買安非他命,蕭男收款後,半小時在三民區北平二街交付1.8公克毒品給陳男;但後來陳男持毒被湖內分局警方查獲,隨即也循線將蕭男逮捕,訊後依毒品罪移送雄檢複訊並起訴。
一審時,法官認為蕭男販毒最輕本刑10年以上,因此判處他10年3個月徒刑,屬於低度刑範圍,但蕭男不服否認自己販毒,要求輕判,主張只有賣給1個人,而且金額及毒品不多;高雄高分院審理後,認定蕭男犯行確定,但審酌到交易數量、對象、價金等情節後,因認為他未囤積毒品販賣,與中、大盤有差別,因此依刑法「情堪憫恕」改判他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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