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一輛白色賓士用膠帶遮掩車牌數字。(圖/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有網友在臉書《爆料公社》發文,14日開車經過國5雪山隧道時,看到一輛白色賓士車以黑色絕緣膠帶貼住車牌一個字,報警後還跟車20多公里,但都沒看到警察出現,對方因此平安下交流道。警方指出,當時已派巡邏車前往攔查,但未發現賓士車,經調閱監視器及ETC影像,已查明賓士車車號,將依法開罰。
原PO發文指出,14日在國5雪山隧道北上遇到一輛白色賓士,對方用黑色絕緣膠帶貼掉車牌一個字,馬上打電話給1968向警察報案,警察回覆會在洞口攔查,結果到了隧道口什麼人都沒看到,過了坪林交流道,接到警察詢問位置在幾公里處,以及白色賓士是否還在附近,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原PO還說,一路跟了二十幾公里都沒看到警察,白色賓士也平安的下交流道了。原PO發問,真的很好奇 這樣貼車牌真的都可以躲避掉所有違規罰單嗎?還是有其他用途呢?
網友留言「找到也只是罰一點錢了事而已,要就修法扣牌+‘’沒收車輛‘’」、「要說有重機上國道,出警效率才會高」、「掛假牌的一堆,檢舉也只會說車籍不符」、「要報說車牌貼起來,疑似有人被壓走,應該就可以了」、「賓士車主會後悔他為他所做的行為,接下來會有多張的罰單會到他家去」。
國道警方表示,14日23時許接獲報案,國道5號北向21公里路段有輛賓士車以膠帶遮蔽後車牌行駛,勤務指揮中心當時立即調派巡邏車前往攔查,但直到國道3號汐止路段,均未發現該輛賓士車。經調閱沿途監視器及ETC影像,目前已查明賓士車車號。
國道警還說,該輛賓士車遮蔽號牌之行為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3條 汽車行駛中,損毀或變造汽車牌照、塗抹污損牌照,或以安裝其他器具之方式,使不能辨認其牌號。可處2400元至4800元罰鍰,將依規定職權舉發,並責令申請換領牌照或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