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彰化一名施姓男子,頻頻買巧克力向超商女店員示愛遭拒絕,女店員不堪其擾報警提告。(圖/PIXABAY)
彰化一名47歲施姓男子,對一名超商女店員一見鍾情,決定大膽求愛,多次購買金莎巧克力給女店員表白,又寫情書約女店員見面,卻屢次被拒絕,女店員不堪其擾想報警,施男竟又寫情書表示「我陪你去警察局自首」,輕佻的態度讓女店員氣炸,決定提告,彰化地院審理,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施男拘役40日,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2023年3月,施男在一家超商看到貌美的女店員,立刻產生好感,白色情人節當天以電腦打字寫下:「數次見佳人手上刺青,願一識佳人,不知佳人意下如何」的紙條交給女店員,但女店員不領情,施男改買金莎巧克力示愛,女店員不滿施男糾纏騷擾,揚言要報警。
同年6月,施男又多次寫下「我求你千萬不要報警,從那天你說要報警我一直害怕到現在」、「請你不要報警,如果你要報警,告訴我,我陪你去警察局自首」等紙條給女店員,8月份,施男多次進出超商,還伸手碰觸女店員的手,妨礙工作,女店員決定不再姑息,報警提告。
法官審理認為,施男不尊重女方意願,反覆騷擾跟蹤,造成女店員恐懼不安,不過考量施男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並無前科,由於女方曾表示「不告了」,但經法院多次通知,仍未撤回告訴,因此依跟蹤騷擾罪,判處施男拘役40日,可緩刑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