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楊麗花等6名繼承人仍須連帶賠償3395萬餘元。(圖/資料照)
歌仔戲國寶楊麗花,先前婆婆遺產稅及罰鍰高達1億多元,由丈夫洪文棟姪子代繳,事後姪子提告要求楊麗花等人返還;一審法官判楊麗花等6人必須連帶賠償4476萬餘元,楊麗花等人上訴二審,法官改判6人必須連帶賠償3395萬餘元,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新光集團創辦人洪萬傳及妻子相繼過世後,由楊麗花丈夫洪文棟等3兄妹繼承遺產,由於遺產稅款高達1億3430萬3863元,最後是大哥洪文樑兒子洪士鈞代為繳納。
不僅如此,這筆遺產稅還存在股票問題,因洪文棟及妹妹未將股票過戶,導致遺產稅往上疊加,再加上罰鍰,最後洪士鈞繳納近1億5千萬元。
事後洪士鈞對叔叔洪文棟及姑姑鄭洪玉崑提起訴訟,請求履行遺產分割,藉以攤分遺產稅;一審法官判洪文棟及鄭洪玉崑分別賠償4476萬7954元,由於洪文棟已在2018年過世,遂由楊麗花等6人提起上訴。
二審法官重新計算股票價額及遺產占比,改判洪文棟必須負擔3395萬4537元,此一部分由楊麗花等6名繼承人連帶賠償;至於鄭洪玉崑部分維持不變,仍須賠償4476萬795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