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蔣姓婦人在文具店內以1張2元賣六合彩等明牌字報,警方前往查緝扣得11張明牌,高雄地院審酌其以文字煽惑他人犯賭博罪,據此依妨害秩序罪判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
▲高雄婦女於文具店販售六合彩明牌,遭警方查獲。(示意圖/資料照)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發現,蔣婦民國101年起就在店裡販售明牌,也曾被警方查獲,最後聲請簡易判決判拘40天,但卻未因此罷手,僅縮小範圍以每張新台幣2元,販賣香港六合彩、今彩539明牌字報,以供簽賭時參考。
法官審酌蔣婦坦承犯行,雖未能記取先前教訓,又以類似方式煽惑他人犯罪,足以助長賭博風氣,有礙社會善良風俗,所為實非可取。據此依妨害秩序罪煽惑他人犯罪判拘役50天,可用5萬元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蔣婦民國101年起在高雄一間文具店以每張2元價格,販售六合彩及今彩539等多種明牌字報,以供簽賭時參考。但販售期間曾被警方逮到判刑,警方今年1月間接獲情資前往查獲,當場扣得11張開獎號碼單,並以文字公然煽惑他人犯賭博罪送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