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有「地產女王」之稱的張淳淳,因涉嫌買賣凶宅遭買家提告,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今(27)日判張淳淳無罪,可上訴。
▲張淳淳今日獲判無罪。
引發糾紛的兇宅位於台北市民權東路5段,張淳淳於2006年間,花了625萬元,以姊姊名義向李姓女子買下,事後聽鄰居說是兇宅,遂於2007年向李女提民事訴訟求償,爾後和解撤告。
不過,2011年張淳淳轉手給林姓買主,林男又轉賣給賴男,賴男購屋後3個月再委託房仲賣屋,卻被房仲告知,2005年該屋曾有人在屋內自殺身亡,賴男因此驚覺買到凶宅,憤而提告。經檢方偵辦後,張淳淳2015年被依詐欺罪起訴,全案經台北地院審理後,今日判張淳淳無罪,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