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高虹安涉貪案,台北地方法院一審26日上午宣判。(圖/資料畫面)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涉貪助理費46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同案被起訴的還有高虹安任職立委期間4名助理。全案原定7月24日上午11點宣判,但因凱米颱風襲台,台北市連2天宣布停班停課,因此台北地方法院改期,改到26日上午11點宣判,高虹安等人是否有罪結果將會出爐。
根據起訴,高虹安被控任職立委期間,浮報辦公室助理加班費、酬金,再以實施「零用金」制度為由,要求助理們將浮報多出的金額回繳,用途由高虹安決定,不過有部分金額疑被挪為私用,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高虹安。
同樣被起訴的4名助理則分別是在全案居關鍵位置的前辦公室主任,綽號「小兔」、「兔姐」的黃惠玟;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前辦公室主任陳奐宇,以及曾是「台大十三妹」綽號「公衛文」的前公關主任王郁文。
其中高虹安、王郁文不認罪,案件於北院審理期間,高虹安曾主張檢方偵訊王郁文時,出現「消失的16分鐘」,規定要全程錄音錄影卻被檢察官「關機」16分鐘,而王郁文則加碼爆料這16分鐘過程,是檢察官勸她認罪,因為「上頭就是要起訴高虹安」。此番爭議一度引爆輿論討論,法官也安排勘驗光碟、偵訊筆錄。
黃惠玟、陳奐宇、陳昱愷則都認罪。擁有被視為是高虹安起訴關鍵「小兔帳本」的黃惠玟,在法院開庭審理期間,相當強調零用金的使用皆由高虹安決定,帳本內容高虹安也都有過目,零用金要不要繳、要繳多少也是高虹安決定,助理們,包括她還曾被要求減薪好支付辦公室裝潢等費用。黃惠玟並當庭發飆,怒指高虹安就是因為「做人失敗」,才會出事,但責任卻都推到她和其他助理身上。
陳奐宇則在以證人身份出庭時,證稱案件爆發後,高虹安曾要他把手機裡的對話紀錄刪除,或是根本銷毀,另名女助理也被要求刪紀錄,並且刪除存在電腦裡的帳冊資料,最好整台電腦銷毀。辯論終結時,對於零用金制度立法院行之有年的說法,審判長似乎也聽不下去,直說「這樣不對」、「希望殘害助理到此為止」等語。
高虹安則強調,零用金制度為她剛上任立委時,聽從黃惠玟的建議,沿用其在前立委李俊俋辦公室任職時的零用金制度,絕無貪污。檢方則認為,全案可能是第一次法院就立院助理薪資合法性表態,相關事證皆充足,希望能就此杜絕如此不公平的零用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