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魏君程報導
▲顏寬恒涉貪遭判7年10月徒刑。(圖/資料照)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今(26)日法院一審判處7年10月、7年4月徒刑。對此,名嘴黃智賢在臉書發布貼文,表示高虹安涉貪停職,「憑什麼顏寬恒不用停職?要國會改革,能不能改革立委自己」。
今日黃智賢在臉書發布貼文,表示今日一審宣判顏寬恒、高虹安涉貪有罪,「要國會改革,能不能改革立委自己?一樣是貪汙一審有罪,憑什麼立委可以繼續幹立委,不用停職?憑什麼?憑什麼顏寬恒不用停職」。
黃智賢認為,法條是立委通過的,「立委不停的立法,法條處處圖利自己,時時包庇自己的罪行。所以立法院現任立委,一堆一審有罪的,每天還在質詢官員、立法。還有一堆更生人,厚著臉皮說要改革?結果是違憲擴權」。
黃智賢痛批,「顏寬恒一審有罪,但是他還是可以繼續當立委,不斷的立法。他還可以質詢,痛罵法務部長,施壓」。然而高虹安一審判有罪,雖然市長職務馬上要被停職,「但仍然可以領半薪,可以遙控市政。貪污太爽,行賄結果也很快樂。人家貪污人家爽,老百姓把自己賣了,也替政客財團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