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一名李姓男子在洗衣店偷走謝姓女子的內衣、內褲。(圖/資料照)
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於去(2023年)2月7日晚間18時50分許,騎車到淡水區一間投幣式自助洗衣店,而後竟竊取一名謝姓女子放置在洗衣袋內的內衣以及內褲共計12件,隨後騎車逃離,謝女驚覺遭竊後報警處理,李男被依竊盜罪起訴。經士林地院審結,李男犯竊盜罪判處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這名李姓男子當時騎著機車到淡水區的一家投幣式自助洗衣店,趁沒人發現時竊取謝姓女子放在桌上的白色洗衣袋,內有內衣6件、內褲6件,總價值3000元,李男得手後便騎著機車逃離。謝女回到洗衣店時發覺遭竊,立即報警處理。警方獲報後,調閱周邊監視器逮到李男。
李男於警詢、偵查後坦承,自己確實有在該處竊取謝女的內衣褲。士林地院認為,李男欠缺對他人財產法益尊重,擅取他人之物,應予非難,且李男過去曾有詐欺、竊盜前科,素行並不良好。考量李男案發後坦承犯行,但未和謝女調解成立,最終依竊盜罪判處李男有期徒刑2月,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