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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牛EMPEROR」賣過期肉勒停將重開業?食安處撂重話:最高罰300萬

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高檔餐廳賣過期和牛遭到勒令停業,尚未解除停業通知,竟先在臉書公告復業時間,食安處也表示如違規將重罰。(圖/翻攝店家IG)

▲高檔餐廳賣過期和牛遭到勒令停業,尚未解除停業通知,竟先在臉書公告復業時間,食安處也表示如違規將重罰。(圖/翻攝店家IG)

台中高檔和牛燒肉名店「和牛EMPEROR」今年4月遭前員工踢爆使用過期牛肉,市府查獲逾期牛肉等8項食材,重罰144萬元、勒令停業,並且移送檢調偵辦。「和牛EMPEROR」業者在臉書預告,8月5日將重新開業,不過這可讓主管單位衛生局看得一頭霧水!根據衛生局表示,因業者未提過期肉品銷毀計畫,衛生局尚未同意復業,食安處也撂重話,如果業者違規復業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

「和牛EMPEROR」在去年10月開幕,主打日式高檔燒肉,請來日籍主廚當料理長,客單價1人超過4000元,但不到半年卻被離職員工檢舉,店內賣過期臭酸的和牛,還做成員工餐給同仁吃。

當時衛生局上門稽查,「和牛EMPEROR」店內被查獲的包括百公斤和牛、味噌、日本豆瓣醬、韓國豆瓣、冷麵、昆布高湯、蜂蜜檸檬濃縮飲料及石榴濃縮飲料等共12項過期食材,衛生局勒令業者停業,並加重罰144萬元,全案並在4月19日移送檢調偵辦,以食安法「他案」偵辦中。「和牛EMPEROR」則不服裁罰提出行政訴願,申請分期繳納罰款。

由於和牛餐廳消費價格不斐,不少消費者向台中市法制局申訴要求退費,部分消費者還指稱用餐後出現腹瀉,要求精神賠償。台中市法制局證實「和牛EMPEROR」共收到38件消費申訴案,目前有7件消費者續提出第2次申訴或調解,迄今無1件和解。

只是以上糾紛跟調查尚未結束,被勒令停業的「和牛EMPEROR」如何重新開業?經衛生局說明,因業者未提過期肉品銷毀計畫,衛生局尚未同意復業,中午食安處也撂下重話,經查該餐廳業者因儲存逾期肉品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已依法重罰144萬元,並依法要求業者暫停作業。業者雖於日前曾提出復業申請,惟相關申請內容並未明確說明逾期肉品的處置方式,已請業者補正中,目前尚未收到補正資料,因此案涉刑法詐欺仍處調查階段,食安處亦已一併函詢台中地檢署表示意見,目前尚未收到回函。

食安處強調,如業者違反規定自行復業,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最重可處300萬元罰鍰。

食安處補充,此案業者因不服市府行政處分,已提出行政救濟,目前尚在審理中;另有關罰鍰部分,已辦理分期繳納,預計今年底全數繳清後,屆時將依規頒發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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