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賴男邀約女子外出後,強力壓制女子性侵得逞。(示意圖/翻攝Pixabay)
台中一名賴姓男子日前透過交友軟體認識了未成年少女圓圓(化名),兩人相約開車出遊,過程中賴男載著圓圓到台中大安區一處宮廟,不料賴男起色心強力壓制女子性侵得逞,事後圓圓向警方報案、驗傷。案件審理時,發現賴男並非第一次犯案,他曾於111年9月時以同樣手法在交友軟體「探探」尋找目標,再邀約被害人外出後性侵,當時遭判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不料緩刑期間,賴男再度犯案,而本起案件賴男則被依強制性交罪判處4年5月徒刑。
據判決書指出,2022年11月時,賴男透過交友軟體「探探」與圓圓相識,兩人決定開車出遊,先至苗栗通霄玩海邊玩水,又前往台中大安區一間宮廟。
賴男見圓圓下車去上廁所便坐到後座,待圓圓上副駕駛座後,以整理座位為由請她到後座,隨後賴男又趁機親吻女子遭拒,最終仍強行將圓圓的褲子脫去,儘管女子反抗、大叫,賴男接連2次用手掐住女子脖子,又嗆聲「你到底要不要給我」等語威嚇,最終圓圓因呼吸困難擔心遭遇不測不敢抵抗,遭賴男性侵射精得逞。
賴男性侵女子後見圓圓在車上不斷哭泣,開車離開途中行經一處超商,賴男要她下車洗臉,卻趁機丟包開車離開,圓圓隨即向警方報案,經驗傷發現全身手背等處多處受傷。
案件審理時,發現賴男並非第一次犯案,他曾於111年9月6日在交友軟體「探探」與被害人相識,隨後邀約對方去唱歌,最終性侵得逞,遭判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不料緩刑期間,賴男再度犯案。
法官審理時,賴男強辯,此趟出遊是由圓圓主動邀約,且一男一女獨處難免會發生性行為,「兩人是合意下才發生性行為」,還硬拗是圓圓主動親他,也否認威脅女子「到底要不要給我?」,也沒有掐她脖子。
經法院審理,認為女子多次陳述說法都一致,且在審理期間,女子多次情緒崩潰、哭泣,認為賴男說法是卸責之詞,且犯後否認犯罪,未見悔意,至今尚未和解或賠償被害人,依強制性交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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