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黃依婷報導
▲徐千晴譏諷鄭運鵬廣告猶如詐騙集團,遭判賠15萬元。(圖/翻攝自徐千晴臉書)
民眾黨發言人徐千晴去年5月間在臉書專頁發文,譏諷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服務處徵才廣告不揭露資訊,猶如詐騙集團,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昨(1)日判決徐千晴須賠15萬元確定,臉書道歉部分則廢棄、發回更審。對此,律師林智群就翻出徐千晴經歷,表示「這位造謠被法院認證的徐小姐」我覺得她很適合。
林智群昨日晚間在臉書發文,他首先曬出徐千晴須賠15萬元的報導,並表示,「民眾黨都是包牌,不可能輸,輸了就是司法不公」,並解釋,鄭運鵬那個時候根本沒徵才,結果被徐千晴拿出來噴一頓,說徵才像詐騙,鄭運鵬就提告了。
林智群回憶,「這位造謠被法院認證的徐小姐,之前是新竹市政府發言人,現在是民眾黨發言人」,看了對方的經歷後狠酸「我覺得她很適合」。
據了解,高院法官認為,徐千晴發言確實侵害鄭運鵬名譽權,因此改判決徐千晴必須賠償15萬元;至於臉書刊登判決要旨1個月部分,法官則認為,判決書內容都會在司法院網頁公開,沒有必要特別在臉書刊登,因此並未判准。案再經上訴,最高法院昨(1)日判徐千晴須賠15萬元確定,臉書道歉部分則廢棄、發回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