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任男被凌虐毆打致死。(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一名綽號「狀元」的任姓男子(47歲),去年7月9日深夜遭丟包台南永康奇美醫院急診室門口,其頭部疑遭鈍器攻擊、頸部斷裂死亡。案發後,檢方依傷害致死罪起訴男子楊家豪等3人;台南地院國民法官審理後,判主嫌楊家豪無期徒刑,共犯陳子易、張柏彥各判16年4月有期徒刑、14年10月有期徒刑。
任男去年7月8日晚間前往安平區台南大舞廳消費時,曾遭人毆打,因不滿此事而在臉書嗆聲「今天你讓我掛彩,改天我讓你掛香,試試看」。
任男隔天下午3點到富國路黃昏市場喝酒,晚間7點前往東區燒烤店消費,10點許被人從燒烤店押走後,11點許就全身負傷被人丟在在奇美醫院。
檢警相驗遺體後發現,任男被送到急診室前就已傷重不治,其頭部有撕裂傷、疑遭鈍器重擊,造成頸部斷裂,背部、胸部、腹部挫傷,雙下肢皆有撕裂傷,到院前就已死亡。
國民法官認為,任男遭到痛毆後,不僅臉部嚴重腫脹變形,地板遍布鮮血,甚至還噴濺至天花板、牆壁,且即便任男苦苦哀求,眾人非但沒有停手、將人送醫,反而是繼續拍影片教訓、質問,甚至上傳影片示威,行為可惡至極,實屬傷害致死罪中,最嚴重的犯罪情節。
國民法官法庭表示,審理過程中,楊男還用離譜的理由合理化自己行為,始終將責任推給他人,感受不出絲毫悔意。此外,3人從案發至今,均未對家屬道歉或賠償損害。
法官認為,楊男居主導者地位,陳男全程參與,張男下手毆打力道最為狠毒。判處楊男1年6月有期徒刑、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合併執行無期徒刑;陳男則是被依照傷害罪、傷害致死罪,判處1年4月、15年有期徒刑,合併執行16年4月;張男被依照傷害致死罪,判處14年10月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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