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中報導
▲台中送貨司機設局硬上女網友,女方見對方渾身刺青,嚇到不敢反抗。(圖/AI生成)
台中送貨司機阿財(化名)在TikTok認識小美(化名),兩人雖沒有交往,但曾一同出遊;某天男方邀女方到住處碰面,她赴約卻被騙到房內硬上。事後小美報警並提告,還指認對方身上渾身刺青,怕反抗會有不測;法官當庭勘驗,認指控並非無據,一審判阿財3年10個月有期徒刑,但男方不服,上訴遭駁回,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阿財2023年3、4月間,在TikTok認識小美,但兩人並沒有交往,曾一同出遊舞台劇及夜景,某天男方邀女方開車到台中的住處碰面,但她因舟車勞頓又迷路,直到晚上8時許才抵達。
阿財見狀,假意約小美到住處3樓床上休息,隨後趁機把人撲倒,強吻襲胸,並硬上得逞,事後女方報警提告。
警詢及偵訊時,阿財辯稱雙方是「知心朋友」,是合意性交,否認性侵,還反控如果是被性侵害大可呼救,但當天小美都沒有拒絕。
小美指證,當時對方出手襲胸,又將內衣往上拉,吸舔她的胸部,還說「Baby給我好不好?」;當下女方回絕「這樣不對,我不要,我不想要」,但阿財沒有理會。
小美回顧案發當時,看到阿財身上有刺青,很害怕對方有什麼背景,因為想要回家,所以就沒有再掙扎了,只能任由擺布,過程中,男方戴上保險套,用生殖器侵入她陰道內,有喊痛卻沒停下,插進來很快就射精了,接著就去浴室幫她梳洗。
審理時,法官當庭勘驗,阿財右上臂刺有日本女士頭像、旁邊有花紋圖案,左小腿整圈刺有七爺八爺,右小腿刺有小龍圖案,右大腿刺有日本女士,左大腿刺有日本武士,對刺青而害怕不敢反抗並非無據,前雙方是朋友關係,沒嫌隙,無刻意捏造事實及誣告必要。
此外,法官審酌,小美擔心積極反抗呼救無效,恐遭更不利的對待,而未進一步呼喊求救,與常情無違。因此,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對阿財處3年10個月有期徒刑。
阿財不服,提起上訴,不過二審法官認為,原判決用法並無違誤,且認為他犯後,造成小美心理受創,也無法跟對方達成和解與賠償,又飾詞狡辯,將上訴駁回,維持原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