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榮良/高雄報導
▲三民二分局員警遭控性侵不起訴,分局仍重罰一支大過。(圖/三立新聞網)
高雄市三民二警分局一名李姓警員去年8月至12月間連續3次進出一家「時尚會館」並有酒女陪侍,最後「外帶酒女」投宿汽車旅館,不料,員警被女子提告妨害性自主,雖然偵查終結後獲得不起訴,但三民二分局今(5)日發聲明因員警「涉不正當場所」記一支大過處份。
針對此案件,三民二分局今日作出說明,酒女與員警離開時尚會館後前往位在仁武區的某間汽車旅館,對她疑似妨害性自主,不過,李姓員警否認,酒女也未上訴,因此提告性侵案,業經仁武分局於113年1月3日依法函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於5月22日偵查終結予不起訴。
李員雖獲不起訴偵結,違紀事實明確,分局從重予記一大過懲處並提列教育輔導對象加強管考,另追究相關考核監督不周人員行政責任。
三民二分局強調,將秉持勿枉勿縱立場,絕不護短、深入查究,以端正警察風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