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呂秋遠律師
麟洋配,他們的積分排名第十,大概是排名第一的二分之一。如果以實力差距來說,大概是勝少敗多,況且一開始就被分配到死亡之組,對手個個實力堅強。很少人認為,他們會拿到這次奧運的金牌。
然而,他們在小組賽中,組賽抽到籤王被分到死亡D組,比其他組還要多打1場,組內還有世界第2的丹麥組合、世界第8的日本組合、世界第9的中國組合,每一場都沒把握能順利拿下。但麟洋配卻拿下4連勝,在四強戰中,先逆轉世界第2的丹麥王牌奧斯陸、拉斯穆森,最後,終於擊敗世界第1的梁偉鏗、王昶,取得奧運金牌。這很不容易,對吧?然而,有某些人就是會質疑,國家為什麼要發獎金給他們。
▲巴黎奧運,李洋/王齊麟「麟洋配」打敗中國組合拿下金牌完成二連霸。(圖/中華奧會提供)
關於國家發給每人兩千萬的獎金這件事,雖說運動與榮譽是個人的事,但是畢竟我們也都沾光了,而且他們給了大多數台灣人8月4日晚上的好情緒。他們歷經受傷、低潮、排名下滑,仍然在最後一刻取得勝利,從剛開始不被看好,到最後取得榮耀,他們付出了極大的努力。這麼厲害且勵志的故事,我們每個人只出了2元,誰會說不值得呢?
昨天晚上,看著奧運會旗高於中國國旗,也響起我們小時候耳熟能詳的配樂,很多人紛紛在找國旗歌的歌詞,但事實上,那不是國旗歌,是1981年才寫作的中華台北會歌,歌詞內容不忍卒睹。所以,即使中國的中央電視台的轉播斷斷續續,間接證明這不是中國人的競賽,也證明也沒有兩岸一家親的說法,更沒有體育歸體育、政治歸政治的可能。我們只是在中國指揮下,被霸凌的中華台北。但是,仍然不能掩飾我們只有會旗、只有會歌的事實。
在加油的過程中,對手的支持者可以大辣辣的拿著五星旗,我們卻連中文標語,只要與台灣有關的,包括諧音、圖案、顏色,都不能進入會場,也被嚴格搜索。我們該譴責主辦單位嗎?不,這是中國的霸凌與我們的選擇,合併而成的怪物。事實上,我們自己內部就有許多人認為,中國昨天拿到了金牌與銀牌,只要有翁曉玲之流的人依然存在,我們就沒有國家。
其實,這些事情多數人都知道,只是假裝不知道,假裝那是國旗歌、假裝我們只是暫時被欺負。我們希望可以忘掉這些不公平,只需要單純的為麟洋配的連霸金牌開心不已就好。畢竟麟洋配的奮戰過程,代表我們許多人與台灣的過去。在人生的過程中,我們經常都被看衰,不管是父母、朋友、親人,甚至是路過的網友,都會告訴我們,你無法、你不能、你就是不行,但是他們的奮戰不懈,最終讓那些流言蜚語看起來很可笑。
這是最後一次麟洋配了,往後還能不能有這些共同記憶,我不知道。但願我們都能繼續喜歡運動,也可以在金牌以外,還能找到自己為什麼願意熬夜看球賽、為他們歡欣落淚的意義。
▲巴黎奧運,李洋/王齊麟「麟洋配」打敗中國隊奪金後倒地。(圖/中華奧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