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陳韋劭報導
▲女老師被校長性騷擾。(示意圖/翻攝自Pakutaso)
台東某國小黃姓校長趁參加同校女老師家屬告別式同車之際,襲胸女老師、且對其強吻、舔耳,女老師不甘受辱,對黃姓校長提告強制猥褻,地檢署依情節改以違反性騷擾防治法提起公訴。台東地院審理後,法官判拘役60天,不宣告緩刑,但得易科罰金。
檢方調查,2022年11月11日,黃姓男子參加同校女老師的親屬告別式,事後由女老師開車載他離開,同日14時49分許,黃男趁車輛停等於路邊期間,先強吻女老師的嘴唇、舔其耳朵,另以手隔著衣物撫摸女師的胸部等身體隱私處。同日15時4分許,黃男趁女老師開車之際,又以手撫摸其大腿等身體隱私處,女老師憤而報警。事件曝光後,黃姓校長已被解除校長職務,且降調他校當教師。
黃男應訊時坦承犯行,檢方依行車紀錄器譯文、行車紀錄器檔案等證據,認為黃男未施強暴脅迫或其他強制力,不達強制猥褻罪程度,改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起訴。
台東地方法院審理後,審酌被害女子心靈受創難以平復,迄今黃男亦未與女老師達成調解、和解等一切情況,依犯2個性騷擾罪,各判拘役50天、30天,應執行60天。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