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姚姓男子在露營時趁著友人身體不適,將手伸進她的內褲觸摸下體。(圖/翻攝自unsplash)
一名姚姓男子2021年9月25日載一名女性友人到位於花蓮縣秀林鄉太魯閣國家公園的露營地,當晚A女因身體不適在露營車內熟睡,姚男竟趁虛而入,趁著A女熟睡之際,用手伸進去A女的褲子進行猥褻行為,直到姚男發現A女起床後,才將手抽回。士林地院審結,依乘機猥褻罪判處姚男有期徒刑1年。
A女於偵訊、審理時表示,當時姚男駕駛露營車帶她到太魯閣公園內的露營地,兩人有烤肉、聊天,直到晚間10時許A女感覺身體不適,便到露營車上睡覺。而後在半夢半醒之前感覺有人在觸摸她的私密處,睜眼後便看見姚男將手抽回,並辯稱「我在照顧妳」。A女身覺有異,返家後未洗澡便立即到醫院實施驗尿以及驗血等檢查。對於A女的控訴,姚男表示,矢口否認有觸摸A女的下體的舉動。
士林地院認為,A女和姚男為認識多年的朋友關係,自從姚男離婚後,A女都會在旁給予鼓勵、開導等,也很信任、尊敬姚男,因此沒有必要擔負偽證罪的風險,刻意誣攀有相當情誼及信任基礎的姚男。考量姚男為了一時之慾罔顧A女的信賴,對A女造成身心傷害,且也未取得諒解,最終姚男被依乘機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