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攝影者Tony Guyton, flickr CC License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現今社會離婚率越來越高,夫妻決定分開後的後續處理問題繁雜瑣碎,為了避免讓女性屈服於男人的無知與恐嚇,律師呂秋遠於臉書上詳列10句,男人慣用的威脅金句。
律師呂秋遠表示,離婚是一場公平的談判與協商,不應由某一方濫用社會優勢壓榨另一方,他列出男人慣用的恐嚇句,並附上女方應該用什麼方法「破解」。他強調,其實慣用的恐嚇句不只十句,「但我是十點控,所以只挑了十句。」
呂秋遠臉書全文:
1.「你嫁來我們家,孩子當然跟我姓。」
你是沒唸過民法嗎?沒吃過豬肉也看過豬走路啊!現在民法規定,小孩姓氏由夫妻雙方共同決定,沒有我同意,就要抽籤,你最好保佑你祖上積德,二分之一的機會讓你抽中。
還有,不要跟我說嫁,我是跟你結婚,不是嫁給你。
2.「你嫁來我們家,就不要一天到晚回娘家。」
你是沒唸過憲法嗎?還是你活在光緒年間?老娘要是高興,每天都可以回娘家,跟你岳母吃完飯以後,再回我們的家。早上從台北出門,高鐵一天來回高雄剛好!
還有,我們的家,是我跟你的家,不是我跟你媽的家。
3.「你嫁來我們家,就是我家的人,我現在缺錢投資,你本來就應該回娘家借錢。」
全家就是你家,你要不要去全家借錢?自己缺錢自己救,以你平常對我一毛不拔的態度,不借你是應該,借給你是悲哀。
還有,我是人,不是提款機。就算當我是銀行,沒有信用,欠缺往來,也是借不到錢的。
4.「你不肯離婚也可以,我就不給生活費,看你能怎樣。」
告你就好了,向法院請求給付家庭生活費用,你還會有遺棄配偶的情形,依法不能提出離婚,你確定要這樣?
5.「你不肯離婚也可以,我搬出去總可以了吧,反正分居六個月就可以提離婚了。」
相信獅子的鬃毛可以治療禿頭,難怪你一輩子都像邱毅。分居六個月,如果是沒有正當理由主動搬出去,那就更不能提離婚了。民法沒有任何一個條文規定,分居六個月就可以順利離婚的,你還是死了這條心吧!
6.「看你要協議離婚,或是讓法院判決離婚,都好。反正我現在已經提出最好的條件,上法院就沒這麼好了。」
你如果對我這麼好,你怎麼會捨得提出離婚呢?擺明就是判決離婚對你不利,你才會希望協議離婚吧?
最好的條件?我們法院見!
7.「孩子跟我姓,離婚以後孩子當然是我的。」
你爸也跟你姓,你爸也是你的?
8.「你憑什麼跟我爭監護權,你根本沒工作,拿什麼養小孩?」
拿你的錢啊!傻瓜!
法院判決孩子的親權,是以「與孩子的親密度」為準,有錢出錢,有力出力,這句話你沒聽過嗎?
9.「這房子是我的名字,你給我滾出去!」
既然我們是夫妻,你在哪裡,我就在哪裡!
還有,別忘了,這間房子,離婚的時候我可以分一半,到時候誰要出去還不一定吧!
10.「幹!總之離婚啦!」
親愛的老公,我會愛你一輩子,永遠不會離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