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陳沛瀠報導
▲一名網友表示,有人在星巴克的斜坡道摔倒骨折。(圖/翻攝自Pixabay)
今(13)日有網友在臉書「爆怨公社」社團PO文,表示台中某星巴克門市4個月前還未設置「斜坡道警語」的照片,稱員工曾在該處摔倒骨折,之後星巴克才貼上斜坡警語。貼文一出慘遭網友撻伐,紛紛怒轟「走路要看路」、「沒有警語就不會走路了嗎」,但也有網友理性提供建議,並認為文中提到員工一詞,判斷也可能是員工與店家之間的勞資糾紛,給出完整勞資糾紛意見。
一名網友今日在臉書「爆怨公社」社團發文,向社團網友徵求4個月前某星巴克二樓廁所的斜坡走道尚未貼上「斜坡警語」的照片,稱員工今年4月在該處跌倒骨折,當時該處斜坡並未貼出警語,摔傷事件發生之後才貼上。
貼文引起網友熱議,許多網友狠酸,「有警示標語的話,你就不會跌倒嗎」、「摔傷跟警語什麼關係?沒警語就不會走路嗎」、「整間星巴克應該要貼滿警語才對!」,也有網友理性提供建議,「星巴克有公共意外責任險,不管有沒有標語你只要是正常行走星巴克是要負責幫你送理賠」。
但文中提及「員工」一詞,也有網友判斷是該店員工與店家的糾紛表示,員工滑倒屬於店家內部處理事項,這是勞雇問題,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1條需有預防性措施。「而我看文意應該是打算申請職災但卻過不了要舉證?這部分可直接向勞工局、提起民事賠償,主張舉證責任歸於雇主」,但這名網友也認為,時間真的拖太長這部分就真的是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實務上是僱主會有較大舉證責任,而勞工需要舉出無法舉證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