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北市信義區幼兒園性侵案,毛畯珅今(16日)一審被判有期徒刑28年。(圖/翻攝畫面)
震驚外界的台北市信義區「培諾米達幼兒園」狼師案,涉案的園長之子毛畯珅,被爆出趁著家長晚來接送或是小孩想玩遊戲時,將幼童抱在懷裡用指侵得逞。而此案也在毛畯珅母親包庇之下,被隱瞞了長達1年的時間。今(16日)上午於台北地院一審宣判,針對毛畯珅對6女童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等罪部分一共224罪,總刑期長達1252年6月,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
判決書指出,毛畯珅於2022年7月11月至去(2023年)7月10日間,在其任職的「培諾米達幼兒園」內,對未滿7歲之幼童一共6人為妨害性自主犯行。經傳喚被害人、被害人父母、幼兒園老師等,並勘驗被害人父母所拍攝被害人揭露本案之對話錄影、幼兒園內監視錄影畫面等,認定毛畯珅於起訴及追加範圍之時間、地點,對幼童6人分別為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等犯行。
▲毛畯珅一共犯下高達224罪,總刑期長達1252年6月。(圖/翻攝自台北地院新聞資料)
針對6女童部分,毛畯珅對A童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2罪,各處有期徒刑10年;對B童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5罪,各處有期徒刑10年,又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5年;對C童犯違反本人意外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共3罪,各處有期徒刑9年。對D童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101罪,各處有期徒刑5年6月,又犯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12年
另對E童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101罪,各處有期徒刑5年,又犯違反本人意願之方式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9年。對F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式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罪,處有期徒刑9年,又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5年,又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強制性交罪,共4罪,各處有期徒刑10年。計算下來,毛畯珅一共犯下高達224罪,其總刑期更是長達1252年6月。
台北地院考量毛畯珅家境及學識良好,且具幼兒保育之專業知識背景,深知有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之重要性,明知本案被害人均屬未滿7歲,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為滿足自己之性慾,對被害人做出性侵、猥褻舉動長達1年之久,認其犯罪情狀惡性重大,造成被害人身心創傷,且犯後態度惡劣,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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