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鍾昀軒/宜蘭報導
▲宜蘭地院一名張姓法官昨(19日)晚間驚傳酒駕遭逮。(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在宜蘭地方法院擔任民事庭、簡易庭及消債審判的張姓法官,2017年曾被一名無照的林姓少年騎車撞上,林男以及後座的邱男受傷送醫,而遭撞的張姓法官事後未報警即離去,儘管事後返回現場向警方自首,仍因肇事逃逸罪被判刑8個月、緩刑2年。怎料,昨(19日)張姓法官驚傳酒駕,且酒測值超過1,警方在他身上聞到濃濃酒味,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據《鏡週刊》報導,昨(19日)晚間宜蘭地院的張姓法官開車時被臨檢,警方在他身上聞到一股濃濃的酒味,並對他實施酒測,其酒測值超過1。由於張姓法官經驗豐富,自民國88年開始便於宜蘭地方法院服務,如今傳出酒駕消息後,也讓司法院相當震驚,全案依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而宜蘭地院也將依程序啟動相關機制。
事實上,這並不是張姓法官第一次吃上官司,張姓法官2017年1月時開車沿宜蘭市中山路1 段245巷由西往東方向行駛,行經中山路1段245巷與中山路1段岔路口時,遭到一名年僅17歲的無照林姓少年闖紅燈撞上,機車上的林男以及邱男雙雙倒地,緊急送往醫院治療。
不過,張姓法官在事發第一時間並未停車處理,直接開車離去。直到警方獲報到場後,張姓法官才返回現場自首。而張姓法官也被宜蘭地檢署依肇事逃逸罪起訴,考量張姓法官事後折返自首,坦承犯行,也已和林男、邱男達成和解,最終被判刑8個月、緩刑2年,並向國庫支付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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