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潔/台北報導
▲周玉蔻要賠他220萬,趙少康指出,所有賠償金額捐做公益(圖/趙少康辦公室提供)
中國廣播公司前董事長趙少康不滿資深媒體人周玉蔻在臉書、政論節目上,指他「拋家棄子」、「打老婆」,對周玉蔻及製作節目的民視提告求償1000萬元。一審台北地方法院判周玉蔻和民視需連帶賠償200萬元,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判決周玉蔻、民視仍須連帶賠償200萬元,周玉蔻個人另需賠償2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對此趙少康表示,賠償金額是否上訴三審,會再和律師討論,所有賠償金額,會捐做公益。
針對控告周玉蔻女士二審再度勝訴,趙少康今天透過媒體群組發出聲明指出,對臺灣高等法院再次判決周玉蔻及民視敗訴表示肯定,但也對賠償220萬不足以嚇阻周玉蔻繼續假藉言論自由,利用媒體毀謗他人表示遺憾。
趙少康認為,周玉蔻誣指趙少康拋妻棄子及對前妻家暴等等不實情事,我提出證據,證明確已給付可觀贍養費予前妻及長子,並持續照顧長子的生活至大學畢業,並非不顧妻兒,高等法院再度判決周玉蔻敗訴。
趙少康指出,周玉蔻捕風捉影隨意指控,亂罵人獲得的有形無形好處太大了,絕非區區220萬的賠償所能遏止,難怪她一而再、再而三的假言論自由之名,毀謗中傷許多無辜的受害者,此有法院判決可以證明,法律必須加以嚴厲制裁。至於賠償金額是否上訴三審,會再和律師討論,所有賠償金額,他會捐做公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