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魏君程報導
▲台鐵一名司機外遇女調度員。(示意圖/資料照)
台鐵一名司機遭爆外遇女調度員,正宮從行車紀錄器上,發現老公與小三通話提及「在漢本隧道(性愛)」,她憤而對老公與小三提告求償200萬元。對此,新北地院勘驗證據後指出,司機、女調度員的交往已經逾越正常男女分際,因此判30萬元,可上訴。
台鐵一名司機阿漢(化名)與妻子小君(化名)結婚6年,育有3名子女,但小君從汽車行車紀錄器中,發現阿漢與女調度員(小花)通話中,提及「在漢本隧道(性愛)若被發現會遭起訴公共危險罪,工作會沒了」等語,小君因而向台鐵申訴。阿漢、小花隨即調離原工作,但已經損及台鐵公司形象,予以申誡2次處分。
判決書指出,小君對兩人提告求償200萬元,指出阿漢已經出軌長達4年,且常常外出過夜,並拿出阿漢與婆婆的對話,包含「阿她早就知道我結紮了啊」、「同一年的阿,就是開火車認識的阿」、「我們1個月見1次,她都搭火車從台東上來找我,持續了3年」等。另小君提供的照片中,可以看見有阿漢、小花裸露身體依靠的照片。
阿漢、小花辯稱照片遭到偽造,且對話紀錄並沒有提及姓名,否認婚外情。新北地院勘驗證據後不採信阿漢、小花的說法,並指出兩人已經明顯逾越正常男女交往分際,因此判賠30萬元,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