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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方錄影互告!松山機場停車衝突 小黃司機檢舉違停遭毆

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趙姓計程車司機被打後,拿出手機對著蘇男錄影蒐證。(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趙姓計程車司機被打後,拿出手機對著蘇男錄影蒐證。(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台北市1名趙姓計程車司機,日前載客到松山機場時,瞥見蘇姓男子將轎車停放於身障車位,卻未放置身障停車證,遂拿起手機拍照檢舉,蘇男立刻上前推開趙男,導致趙男右肩挫傷,雙方相互錄影蒐證,蘇男先嗆:「我民進黨的啦!」,趙男則回:「打人就不對,我沒有打你」,事後2人互告傷害、公然侮辱、妨害自由等罪,警方依法受理後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17日下午2時許,趙男駕駛計程車,載客前往松山機場搭機,他離開前眼尖發現,身障車位停放的轎車並未擺放身障停車證,遂拿起手機準備拍照檢舉,沒想到蘇男剛好走出航廈,一見到趙男正在拍照蒐證,隨即上前找對方理論、雙方頓時爆發口角,過程中蘇男伸手攻擊對方,導致趙男右肩挫傷。

雙方在衝突時皆拿出手機錄影蒐證,蘇男先嗆:「我民進黨的啦」,還反指對方是中國人,趙男則回:「打人就不對,我沒有打你!」,蘇男又嗆:「我有民代」;航警獲報後趕抵現場,並將2人帶回隊部,趙男提告傷害罪,蘇男則反公然侮辱、妨害自由等罪,航警均依法受理報案,並將2人函送法辦。

除此之外,儘管蘇男領有身障手冊,卻未依規定在車牌上註記,或在擋風玻璃擺放身障停車識別證,同樣屬於違規停車,警方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單告發;趙男亦有違規停車事實,同樣依法開單告發。

蘇男將轎車停在身障停車位,卻未擺放任何證件。(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蘇男將轎車停在身障停車位,卻未擺放任何證件。(圖/翻攝自社會事新聞影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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