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意圖(圖/美聯社/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北市一名簡姓男子日前到信義區某夜店玩樂,卻被兩名女子控告,簡男趁著她們送酒到包廂時伸出鹹豬手,在她們的腰臀間上下游移,且還有一名祝姓安管表示,簡男摸第二個女生的時後,他立即將他的手抓住,並交給同事處理。
針對簡男遭控在夜店伸出狼爪襲臀一事,律師辯稱,週末夜晚人潮眾多且夜店光線昏暗,就算不經意觸碰也非故意。且法院審理期間,兩女對簡男如何「摸她們」的說詞反覆不定,一下稱上下游移、一下稱僅觸碰一下,之後甚至改口從上到下。
法官調閱夜店監視影帶,發現兩女和簡男錯身瞬間並無特別反應,自稱遭襲臀後,視線卻沒有朝簡男方向看,加上安管如果有當場抓住他,應造成現場人群騷動,但店內影像卻無此狀況,查無犯罪事證,判決簡男無罪,可上訴。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