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金管會。
台新金控和新光金控董事會於上週(22日)通過合併計畫,合併後存續公司將更名為「台新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總資產規模將晉升為台灣第4大金控公司,合併市值有望進入證交所上市公司市值排行前20名。不過中信金26日已宣布向金管會遞交投資新光金股權計畫書,雙龍搶珠,金管會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證實有收到申請,依法將在15天內、9月16日給予准駁。
針對台新金公開表示2年前提出的「換股+現金」收購模式,並未獲金管會採納,銀行局副局長童政彰說,金管會一視同仁,相同法規相同標準,還要再評估台新金案件狀況。
童政彰表示,合併過程中不管是合意併購、非合意併購,都有相關的法治與完整規範,以合意併購而言標準更高,金控法第36條就有完整規範。
至於大股東適格性來看,中信金控是沒有問題的,但這次因為發動機構的是金控公司,這和大股東適格無關,至於未來出任負責人就要回歸審查,這在法律有明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