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屏東報導
▲檢警搜索搜索台南5處,並拘捕陳、黃、唐姓等3名律師到案。(圖/翻攝畫面)
檢警近日偵辦網路假投資詐欺案,發現多名詐團成員,都委由42歲陳姓律師、旗下39歲唐姓律師、友人34歲黃姓律師,疑協助詐團辯護,涉嫌洩漏偵辦內容予詐團,藉以規避刑責。經檢方複訊後,聲押3人,法院召開羈押庭,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裁准陳姓律師收押禁見、黃姓及唐姓律師分別以15萬元、10萬元交保候傳,限制住居。
刑事警察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日前偵辦網路假投資詐欺案,報請屏東地方檢察署由檢察官李忠勳偵辦,會同內埔警分局等單位共組專案小組,針對詐欺集團水房、車手成員發動多波拘提搜索。
偵辦過程中,發現該詐團旗下多名成員,犯下多起詐欺案都是委任42歲陳姓律師,或他名下律師事務所,唐姓律師協助陪偵,且為規避檢警溯源調查,刻意聯絡有私交的黃姓律師替該詐團辯護,疑將檢警偵辦內容洩漏予詐團成員,藉以規避刑責。
▲檢警搜索搜索台南5處,並拘捕陳、黃、唐姓等3名律師到案。(圖/翻攝畫面)
對此,專案小組在26日持屏東地方法院核發搜索票到台南5處搜索,並拘捕陳、黃、唐姓等3名律師到案,查扣5支手機、5台筆記型電腦及1台監視器主機等證物。
此案經檢方複訊後,認陳、唐及黃3名律師,涉嫌洩漏國防以外秘密、加重詐欺、參與組織、洗錢等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檢方於27日向法院聲押。
屏東地院28日召開羈押庭,下午庭訊結束,法院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裁准陳姓律師收押禁見、黃姓及唐姓律師分別以15萬元、10萬元交保候傳,限制住居。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