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認為學生裝病逃課,指使同學到廁所噴灑殺蟲劑(示意圖,非當事人/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曾姓國中女音樂老師,前年懷疑一位學生裝病跑廁所不想上課,於是她將殺蟲劑拿給2名同學,叫他們把裝病生「熏」出來,其中,一名同學對著裝病學生的臉部噴灑殺蟲劑,造成他的雙眼眼角膜結膜上皮潰爛,家長得知後憤而提告,如今判決出爐,曾師被新北地院判4個月徒刑。
2014年2月13日一名學生沒到音樂教室上課,曾師認為他裝病逃課,拿了一瓶殺蟲劑給吳、李姓兩名同學指使他們到廁所噴灑,兩人到廁所後發現該學生已經從廁所出來,吳姓同學依然對該生噴殺蟲劑,噴到該生眼睛痛到張不開,吳生當時卻還開心地說「任務完成」。曾師辯稱是希望學生能從廁所把學生熏出來,但這兩位學生卻傻傻的,拿殺蟲劑噴學生的臉。
合議庭認為,曾師當下並未告知學生有關殺蟲劑的危險性,事後還向被害人及其母親表示自己交給學生的是芳香劑和酒精,推說是學生玩過頭才拿殺蟲劑亂噴,法官審理後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6萬;全案可上訴。
針對判決結果,曾師的律師吳孟良表示,法庭裁定只引用對曾師不利的部分,卻沒解釋對學生有利的說法,她認為自己的行為應屬過失傷害,並非故意傷害,因此將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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