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施郁韻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柯文哲無保請回。(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上月31日晚間,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罪,犯嫌重大、有勾串之虞,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聲押禁見,台北地院庭訊後,北院法官認為柯文哲犯罪嫌疑不重大,無保請回。北檢不服,最快今日提起抗告。
北院指出,本案爭點在於民國110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決議中,外加20%的容積獎勵,使總容積率由560%提高至672%,及基於該會議決議所生;柯對於兩年前都發局核發證照,主觀上是否明知違法仍下指示核發。
北院表示,依監察院糾正案文,京華城案外加20%的容積獎勵,其客觀上確有違法的情形,不符合「都市計畫法第24條」、「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以及不符合公益性、對價性。
北院指出,本案關鍵在於柯文哲是否明知都委會將以形成違法決議的方式圖利京華城,是否明知20%容積獎勵違法。
北院認為,柯文哲並非都委會之與會人員而無從直接知悉開會情形,自身亦無相關專業,則其主張其信賴形式上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的都委會決議,以及具相關專業的彭振聲意見,尚非無據。
北院表示,依目前卷證資料及檢察官所提出事證,尚未達「有犯罪之高度可能性」的程度,難認柯文哲就彭振聲、應曉薇等人主導都委會形成違法決議的行為,已有所知悉或指示,或難認柯文哲主觀上明知20%的容積獎勵屬違法。北院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仍可抗告。
京華城案持續延燒,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應曉薇及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先後被裁定羈押禁見,柯文哲則無保請回,北檢將提出抗告。
▲無罪推論(圖/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