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柯美儀報導
▲陳佩琪被爆多次利用ATM將619萬元現金存入自己與子女戶頭。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遭羈押,妻子陳佩琪也被爆將619萬元現金,分批透過ATM存入自己與子女戶頭,是否構成洗錢罪嫌?律師指出「隱匿金流」為判斷關鍵。
據《聯合報》報導,律師翁偉倫表示,單純透過ATM存款多次將資金存入自己和子女的銀行帳戶,實務上很難構成洗錢罪,因為透過銀行端仍有金流可以查詢,且也不是存至人頭帳戶,而是自己與子女的戶頭。
翁偉倫透露,必須有「隱匿金流」的動作才會構成洗錢罪嫌,或是利用人頭戶製造金流斷點,若以陳佩琪ATM存款的行為,要稱她涉及洗錢仍「言之過早」。
根據洗錢防制法規定,洗錢構成要件包括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的來源、去向、所有權;或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