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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國中同學花式凌虐3小時 南韓少年反殺對方遭判5年刑期

圖、文/CTWANT

(示意圖/pixabay)

韓國近日發生一起殺人案件,一名19歲少年A因無法忍受國中同學長時間的殘酷虐待,最終將其殺害。春川地方法院江陵支院刑事第二部對這名少年A判處3至5年的有期徒刑。

根據《韓聯社》報導指出,案件起因於去年14日凌晨,案發前約3小時,B和另一名同學C來到A位於三陟市(삼척시)的公寓。B過去就多次在校園內霸凌A少年,經常無緣無故毆打和騷擾A。

在事發當天,B對A進行了長達3小時的殘酷虐待,他強迫A清理被故意弄髒的房間,用剃刀剪掉A的頭髮,用打火機燒灼A的生殖器、陰毛、頭髮、耳朵和眉毛等多個部位,甚至強迫A進行脫掉衣服手淫、往肛門裡塞東西等行為,過程中,只要A不從,B就隨即使用掃把毆打A,B甚至還強行灌A大量的燒酒。最終,無法忍受的A少年,趁機用廚房的凶器刺死了B。

在法庭上,A的辯護律師提出,A患有重度智力障礙和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ADHD),一直在服用精神科藥物。他們主張A在案發當天被迫大量飲酒,處於心神喪失或心神耗弱狀態,但這番說法並未讓法院接受。法官認為,根據A能夠詳細回憶案件經過的情況來看,他並未完全喪失判斷能力和行為控制能力。

儘管如此,法院在量刑時還是考慮A長期遭受校園暴力的情況,法官認為,A此前曾試圖通過正當途徑解決問題,但未能得到有效幫助,反而遭受更嚴重的欺凌。案發當天,B和C對A進行的虐待已經達到了毀滅人格的程度。

A的父親表示,他的兒子在平常情況下能夠正常生活,但在面臨危機時解決問題的能力較差。他強調,A不應該被當作普通人來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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