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意筑/台中報導
▲黃男找來舞獅團、鋼管女郎迎接吳姓友人出獄遭警方移送。(圖/翻攝自台中監獄官網)
台中一名黃姓男子日前砸下重金找來舞獅團、鋼管女郎,前往台中監獄迎接吳姓友人出獄,高調的熱情表演遭警方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法辦,但經地院審理,認為黃男所為並不構成「藉端滋擾」,裁定不罰。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今年8月23日15時許,黃男砸重金請來舞獅團、鋼管女郎在台中監獄大門前火熱表演,替吳姓友人慶祝出獄,但黃男此舉被警方認為是藉端滋擾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最終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8條第2款之妨害安寧秩序行為,將黃男移送法辦。
台中簡易庭審理,認為黃男在警詢時有坦承聘請舞獅、鋼管女郎迎接吳男出獄,不過並沒有假借事端滋事擾亂而妨害公共秩序或社會安寧,不能認為已該當所謂「藉端滋擾」之要件,故裁定其行為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