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王文承報導
物價上漲的世代,有人為了賺錢養家活口,卻讓自己受傷一輩子無法有能力、體力工作,勞保局為了減輕因職災終身無法工作能力者之照顧需求負擔,周全基本生活保障,被保險人如遭遇職業傷病,除了可以領失能給付,符合失能照顧補助請領條件者,勞保局會主動通知被保險人提出失能照護補助申請。
▲勞保局為了減輕因職災終身無法工作能力者,被保險人如遭遇職業傷病,勞保局會主動通知被保險人提出失能照護補助申請。(圖/資料照)
勞保局接受經濟日報媒體訪問時指出,被保險人依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簡稱災保法)請領失能給付,失能程度符合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附表所定第1等級或第2等級之失能項目,且失能狀態列有終身無工作能力、日常生活自理能力需專人照護者,還可請領失能照護補助,自申請之當月起,按月發給13,083元(自今年5月1日起,金額由12,400元調整為13,083元),最長為5年。
勞保局表示,為提醒符合請領條件被保險人申請失能照護補助,勞保局寄發失能給付核定公文時,都會一併檢附「失能照護補助申請書及補助收據」空白用紙,被保險人填具資料後寄回,不用檢附其他文件,即可申請失能照護補助。
勞保局提醒被保險人,災保法施行前發生職災失能事故,於災保法施行後,依災保法請領完全失能年金者,可以請領失能照護補助。但被保險人於災保法施行前,已依勞保條例規定請領職業災害給付,或選擇依勞保條例規定請領職災給付,應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