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在金管會多次強勢表態之下,新新併搶親番外篇似乎又有了全新局面。《彭博社》今(20)日報導指出,據知情人士透露,中信金恐放棄收購新光金一案。但其實實務上,中信金還有一種救濟方式可以獲得續命,那就是直接走行政訴訟,由法官來做裁量,若法官撤銷金管會16日的決議,中信金也許還能有機會併下新光金。但如今中信放棄搶親,而不選擇打行政訴訟的原因,《三立新聞網》記者詢問專業律師,帶您來剖析。
▲專業律師認為,一般企業若不願意走行政訴訟,有兩大原因,一是訴訟程序太過繁瑣、二則為擔心進入訴訟恐會影響未來與政府間的業務合作及形象。(圖/資料照片)
一名不願具名的律師向《三立新聞網》記者表示,由於行政訴訟程序繁瑣,涉及的法律條款和程序規定複雜,企業在面對政府機關時往往缺乏專業法律知識,容易陷入不必要的法律糾紛。此外,企業面對的通常是法律專業背景深厚的行政人員,難以在法律上取得對等的優勢。
其次,行政機關的決策往往具有強大的公信力,即使企業認為行政行為不合理,勝訴機會也很渺茫。這使企業在考慮訴訟成本時,常會認為投入時間和資源未必能獲得合理回報。
再者,企業與政府的關係相對緊密,打官司可能會影響未來的業務合作及形象,因此企業往往選擇透過協商解決問題,避免與政府對抗的風險。這些因素共同導致企業在面對行政爭議時,傾向於選擇妥協而非訴訟。
律師強調,行政訴訟的對象是國家和政府單位,這使得普通人對相關法規的了解程度通常不如政府單位。尤其,蒐集證據和進行答辯相當麻煩,因為相關證據和資訊通常掌握在行政機關手中,外部難以獲得。行政流程多為內部決策,進一步複雜化了訴訟過程。這些因素共同導致許多企業選擇放棄對抗,選擇妥協而非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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