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心/陳沛瀠報導
▲有網友報到新工作後,才發現許多面試沒有提到的規定、苦惱是否要繼續任職。(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求職過程中難免遇到面試過程沒有說明清楚工作詳細內容,直到入職才發現工作與面試所談出入很大的情況。近日有位網友上網抱怨,表示新工作剛報到,但翻閱員工手冊,發現很多規定當初面試時都沒有說過,讓她當場就想離開。
一名女網友在Dcard上發文,抱怨剛報到的新工作光是翻看員工手冊就讓她想要直接離開,最主要就是上班時間與當初公司在104所寫的不同,需要早到5分鐘,下班時間也晚5分鐘,午休時間也少了10分鐘。雖然上下午各有10分鐘休息時間補足,但打卡後除了休息時間,禁止吃早餐、裝水、上廁所。讓原PO十分不能接受,表示感覺像來到了學校或軍營,直呼休息時間外上廁所要請示,這是小學生嗎?
原PO也補充,她不是應徵作業員,但想不到辦公室人員也要配合產線的休息時間,很意外也有點抗拒,因為面試時並沒有提到,但她也坦言撇開這些條件,工作內容她能上手也能勝任,工作地點也離家近,還在猶豫要不要繼續下去,有點困惑30多歲了還因為小事不合意就離職會不會太脆弱?
文章一出,網友一面倒地建議原PO不要繼續做,表示不能理解禁止裝水上廁所,紛紛指出,「禁止裝水上廁所,長期下來健康不會有問題嗎」、「不能隨時裝水上廁所對身體很不好,是我會離職,我覺得還是要以身體健康為重」;也有網友專業分析道,「原PO公司這樣調整工作時間,是在規避勞基法工作滿4小時要休息30分鐘,拆成兩小時休息一次,工作就永遠不會滿四小時,不用再給額外休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