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CTWANT
▲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圖/翻攝自維基百科)
新加坡前交通部長易華仁貪污案件近期出現重大變化,在24日的庭審中,檢方修改對易華仁的指控,將原本的2項貪污指控改為違反刑事法典第165節的指控,該條文主要針對公職人員以職務之便收受利益的行為。檢方指出,由於案件中的2名關鍵證人可能否認與貪污相關的交易,這導致訴訟存在風險,因此決定修改指控。後續易華仁選擇當庭認罪,檢方要求判處他六至七個月的監禁。而這也是新加坡建國50年來,首位部長級的官員涉入貪汙案件中。
根據《南華早報》報導指出,易華仁在2022年1月至6月期間,以公職身份向富商林國城索取貴重物品,而林國城的子公司當時是陸路交通管理局的承包商,涉及龐大金額的合約。同時,易華仁與將F1賽事引入新加坡的富商王明星之間的關係也備受關注,當時易華仁也負責F1新加坡大獎賽的相關事務。在準備期間,易華仁就曾向王明星索取了多項好處,包括昂貴的F1賽事Green Room門票,且未向政府報告這些受贈的利益。
檢方表示,易華仁並非單純被動接受這些利益,而是主動索取。在案件中,易華仁承認4項違反刑事法典第165節的指控,並同意法庭在宣判時一併考慮其餘30項相關指控。這些指控中,27項涉及王明星及其公司新加坡GP,8項涉及林國城及其公司。
檢方還曝光更多易華仁的收賄細節,指出其曾在2022年12月接受王明星的邀請,搭乘其私人飛機前往卡達,並在當地入住高級酒店,所有費用均由王明星支付。其中包括私人飛機費用、酒店住宿及返回新加坡的商務艙機票,估計這趟旅行的總費用超過1萬多新幣(折合新台幣約24.8萬元起跳)。
報導中提到,易華仁當時應向政府申報這些受贈的利益,但他並未執行這一義務。檢方表示,當貪污調查局開始調查這次行程時,易華仁還試圖支付5700新幣的機票費來掩蓋,被視為妨礙司法公正。
此外,易華仁也將一些F1門票分發給家人和朋友,同樣未向政府申報。這些行為已違反刑事法典第165節。檢方認為,易華仁在案發時清楚地知道這些行為的嚴重性,並且這些利益與他職務有關,對他的公職角色造成了嚴重影響。
在停審階段,易華仁表示不願家人繼續承受壓力,當庭承認5項罪名,檢方則要求判處其六至七個月的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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