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泊萱/南投報導
▲陸軍李姓中士因積欠債務,為了躲避追債,逃兵11個月,遭判刑3月。(示意圖/翻攝自中華民國陸軍臉書)
南投一名陸軍李姓中士,因在外積欠債務,為了避免被債權人追討,竟在去年6月11日晚間7時收假未回營區,逃兵長達11個月,最後在今年5月23日自行投案,被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這名李姓中士在案發期間擔任擔任步兵連機槍射擊士,因積欠債務,為避免遭債權人追討,決定當逃兵。自2023年6月11日晚間7時起未銷假歸營,直到2024年5月23日才自行投案,逃兵時間長達11個多月。
法官審酌李姓中士逃兵行為對軍事職役、國防管理產生損害及危險。但考量李男犯後坦承犯行,且無犯罪前科紀錄,以及擔任軍職期間表現狀況後,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第39條,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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