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台商連上銘違法擔任中共湖南省政協委員,陸委會依兩岸條例第90條第3項規定,處新台幣40萬元罰鍰。(圖/資料照)
台商連上銘在中國設有戶籍,今年5月被政府依法註銷戶籍,喪失台灣人民身分。陸委會今(8)日表示,連男經本案主管機關內政部認定,違法擔任中共湖南省政協委員,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0條第3項規定,處新台幣40萬元罰鍰。
據了解,長年居住在中國的連上銘,2006年在岳陽開了當地第一家台灣奶茶店,他也擔任岳陽市湘岳台胞創業服務中心主任,2023年當選第13屆湖南省政協委員。
陸委會表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第2項規定,國人不得擔任經本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中國大陸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
陸委會並表示,另經查證連男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違反《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主管機關已註銷其台灣戶籍,依法喪失台灣人民身分,但其因台灣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故主管機關對其違法任職之事實,仍依法予以裁處。
陸委會指出,中共長期以零和思維對台打壓、迄不放棄武力犯台。政府呼籲國人赴陸就業生活及從事兩岸交流活動應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誤蹈中共統戰陷阱,不慎觸法而損及自身權益。